一往無前的唯一力量就是熱愛你所做的一切。
[置顶]OUT OF CONTROL
Mr.G 发表于 2010-06-03 22:00:47

每個人都有專屬于自己的記憶系統,當你回顧往事,你會發現,當時曾讓自己驚心動魄喜極而泣感天動地的事情其實一文不值。
曾經引以為傲的青春在歲月的碾痕下逐漸褪淡,你發現自己的自以為是不過是別人的重復。沒有獨一無二,沒有非你莫屬。
08年的5月,我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完成了它,或許可以被稱為小說的東西。它專屬于G,我不期望有人跟我一樣完全理解它。你可以把它當作任何人寫的故事,也可以遵循它的軌跡尋找自己.......... 【無人駕駛】
in the end....
Mr.G 发表于 2009-07-05 15:11:14
雖然很可笑,但我終于,可以在去BJ之前,終結所有。
搖滾精神
Mr.G 发表于 2009-06-28 22:28:09
昨天看金曲獎,盧光中大比搖滾手勢說吃早餐也是一種搖滾態度!這個鬼小子夠白目......
搖滾精神到底是什么???
絕對不是穿著皮衣皮褲頭發很長嘶吼著叫囂自由,也不是涂著煙熏妝帶金屬飾品抽煙喝酒吸大麻.我所理解的搖滾是一種態度,一種只追求真實,不做作,不刻意,最原始的態度.
就是我們可以不懂,但不能不懂裝懂;
可以貧窮,但不要掩飾;
可以每天跟不同的女人做愛,但別說你對妞兒沒興趣;
可以膚淺,但別硬充有深度;
可以痛苦可以抑郁可以自殘,但別無病呻吟......
有時候一旦裝不好,就成了非主流.
我承認自己不是多有深度多有思想的人,我只是個大俗人.我偶爾看偶像劇偶爾聽主流歌曲偶爾犯犯小花癡,我也上豆瓣也聽獨立也拍點小圖也穿匡威......但,如果你因為這樣說我是文藝青年,那別怪我不樂意,這等于是埋汰我. 在這個滿大街都是匡威回力,到處是隨身攜帶相機假裝文藝青年的混沌時代,人們分不清什么是什么.
我是一俗人,喜歡和小姐妹兒一起研究化妝品和衣服,但這不會成為生活的主流. 我是個有理想的俗人,理想是在28歲之前成立自己的雜志社,做有搖滾樂有電影兒有一切我喜愛東西的雜志. 雖然有時候我很膚淺,但我絕對承認. 真實是搖滾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不文藝,一切的一切都是自我需求. 生活太盲目,需要呼吸的通道. 搖滾樂讓人清醒.

咸魚要翻身
Mr.G 发表于 2009-06-18 20:40:40

懦弱的人總是在為自己的懦弱找借口。寄居蟹的日子真的很舒服么?
去看JOYSIDE并不是欣賞崇拜喜歡他們那種被外界人稱之或許叛逆或許時尚或許另類的青春。只是想獲得力量。
跟邊遠的簡單一席話,我堅定了一個信念。此信念不可動搖,并且要在28歲之前完成。如果我真的做不來,那就在30歲之前找個人把自己處理掉算了。
yang很簡單,簡單地愛這搖滾樂。除了搖滾樂和吉他,他還關心什么呢?這些簡簡單單的人,他們現在也許比過去光鮮了不少,他們現在有錢買衣服,買車,他們老往國外跑。但他們永遠忘不掉幾年之前連房租都要跟別人借的迷茫歲月,那段日子是真實的讓人發寒。但卻讓我看到希望,跟他們相比,我要做的事情似乎簡單得多而且沒他們那么多阻礙。
我去看樂隊演出,我去北京,我對yang產生個人崇拜,一切的一切都因為我有一顆不死的心臟。依然感受到它鮮活地跳動,依然有那么那么多無法釋放的沖動。突然感知到這些沖動的可貴,如果沒有對理想的渴望,那人跟咸魚有什么分別?
有人說他可以暫時禁閉激情和理想,在時機成熟時,再將它們統統釋放。可你又怎能在子女繞膝丈夫為伴的時候去執行你所謂的理想呢?當你心甘情愿向現實低頭,你唯一可以承認的,只剩下自己的懦弱而已。夢想或許可以暫時禁閉,一年還是兩年?那所謂的禁閉,只不過是變相的扼殺。
我已經想不起自己16歲時的模樣,已經無法揣摩、重復當年的心理狀態。正如你10年后回首望不到今日的金色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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